山西省墙改中心基本情况:山西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推广管理中心于1996年12月20日经晋编办字[1996]110号文件批准成立,中心内设行政部、基金管理部、技术推广部和政策法规部,实行主任负责制。与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成立的山西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合署办公,是国家墙改政策在山西省贯彻落实的组织领导、协调议事机构。
山西省墙改中心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国家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拟定山西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规划和实施计划。
3、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的技术改造和推广应用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对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收取和统筹安排使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6、负责对下级墙改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等工作。
7、负责组织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总结、表彰奖励、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统计报表、宣传发动和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8、完成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山西省墙改中心的执法依据: 1、国发[1992]66号文件《国务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
2、国经贸资源[2001]550号文件《关于将10个省会城市列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
3、山西省人民政府第84号令《山西省限制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规定》;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文件发改环资[2004]249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5、晋政办发[2004]5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
6、晋政办发[2004]5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城镇分布实施禁止生产使用实心黏土砖的通知》 |